公元一九二四年 甲子 民国十三年 六十四岁
大师仍住法雨寺。释弘一至普陀山拜谒,居七日。每日自晨自夕皆在大师房内,观察大师一切行为。师每日晨食,仅粥一大碗,无菜。大师自云:初至普陀时,晨食有碱菜,因北方人吃不惯,故改为仅食白粥,己三十年余矣(一)。
江浙交战,魏梅荪居士避居上海,思所以息杀劫而弭祸乱于将来者,大师劝其遍阅二十四史,择其因果报因之显著者,录为一书,以为天下后世一切各界之殷鉴。魏甚喜,卒因力不从心而罢(二)。
北京有《自知录》一书出版,上海、杭州、余姚各欲广印流布,大师以此书完全涂造,止之,不令印(三)。
王羡门居士之弟,约于是年南游,皈依大师。皈依礼毕,临行请开示,大师诫之曰:‘去习气。’(四)。
正月廿一日,复陈士牧居士书一(五)。
三月十二日,复陈士牧居士书二(六)。
春,作《〈劝戒杀生文〉》(七)。
仲夏,作杭州云居山常寂光兰若七七念佛缘起(八)。
十二月廿八,复陈士牧居士书三(九)。
作《〈学佛浅说〉序》(十)。
(一)见释广定《印光大师纪念文集》载弘一《略述印光大师之盛德》:‘(乙)惜福。大师一生,于此事最为注意。衣、食、住等皆极简单粗劣,力斥精美。民国十三年,余至普陀山,居七日,每日自晨至夕,皆在师房内,观察师一切行为,师每日晨食,仅粥一大碗,无菜。师自云:初至普陀时,晨食有碱菜。因北方人吃不惯,故改为仅食白粥,已三十年余矣。食毕,以舌舐碗,至极净为止,复以开水注入碗中,涤荡其余汁,即以之漱口,旋即咽下,惟恐轻弃残余之饭粒也。至午余时,饭一碗,大众菜一碗,师食之,饭菜皆尽。先以舌舐碗,又注入开水涤荡以漱口,与晨食无异。师自行如是,而劝人亦极严厉,见有客人食后碗内剩有饭粒者,必大呵曰:“汝有多么大的福气?竟如此糟塌!”此事常常有,余屡闻友人言之。又有客人以冷茶泼弃痰桶中者,师亦呵诫之。以上且举饮食而言,其他惜福之事,亦类此也。
(二)见《续编》卷下第二三页《历史感应统记序》:‘民国十三年,江浙交战,魏梅荪居士避居上海,思所以息杀劫而弭祸乱于将来者,余劝其遍阅二十四史,择其因果报因之显著者录为一书,以为天下后世一切各界之殷鉴。梅荪颇欢喜。曾屡商办法,以年老精神不给,又无力请人代劳,怅然中止。’
(三)见《三编》卷二第四三四页《复倪慧表居士书》:‘十年前,北京有《自知录》出,上海、杭州、余姚各欲广印流布。此书乃完全捏造,光止之(不令印),后有二人亦仿彼之意,来函请证,光以《自知录》事戒之。’
(四)见《纪念文集·印光大师生西二周感言》。
按:此文中所记王羡门居士之弟皈依时间不详,仅是‘某客’告知王弘兹者,此‘客’得读《文钞》第一版之‘后数年’。非但皈依确切时间未明,且连王羡门之弟姓名亦未道出。然则大师之开示在兹,言之凿凿,终不能因彼文士疏忽习气,而致使大师如此重要诫箴湮没不彰。考徐蔚如刊印大师《文钞》之第一版在民国七年(一九一八)‘后数年’,则二、三年,三、四年,四、五年…..均不定也,乃以权宜办法,折衷归于本年条内,阅者谅焉。嗣后凡所记述事毫无线索头绪可循者,则于《年谱》后另立一专栏以载之。
(五)见《三编》卷二第三九一页。
(六)见《三编》卷二第三九三页。
(七)见《三编》卷三第七五九页。
(八)见《三编》卷三第七八八页。
(九)见《三编》卷三第三九六页。
按:大师此函后复又提及《自知录》,谓‘宝一师只闻名,未曾通信。如欲亲近,亦非不可,但彼有一女弟子所出之《自知录》切勿看。看之恐不致力于一心,而专欲得好境界,则必致著魔,此为要义(上海、杭州、余姚见者,皆欲石印,光极言其弊
,故皆止印)。’
(十)见《续编》卷下第五十五页。
《学佛浅说》近代王博谦居士著。用通俗文字编写的初级学佛者读物,共二十篇。